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摄影师国家职业标准》将摄影师职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技术等级,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属于摄影行业高技能人才。为了加快高技能摄影人才的培养步伐,促进摄影行业的发展,为有志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摄影技师证书的学员提供快捷高效的培训机会,尽快获得就业通行证,提升自己的福利待遇,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特举办技师培训班,培训鉴定合格者,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一、 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取得高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影工作8年以上。
3、大学本科摄影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并连续从事摄影工作3年以上。
对于一些长期从事摄影工作并具有摄影专业较高学历和艺术成就者,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条件之一,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摄影专业委员会审核批准,可作为特殊情况解决。(a、摄影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的研究生;b、在全国性摄影比赛中获金、银、铜奖的中国摄影家协会或省级摄影家协会会员;c、取得全国摄影师高级考评员证书;d、连续从事摄影工作10年以上,年龄不低于30岁,在摄影方面有较大成绩者)。
二、教学安排
采取集中面授、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安排摄影器材、人像摄影、婚纱摄影、广告摄影、数字摄影、影楼影室规划、影像数字处理等教学内容。培训班将聘请著名摄影家授课。
三、报到、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培训、鉴定时间:2010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到、培训及鉴定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费用:
食宿及来回交通费自理
五、报名办法
1、报名者需将本人基本情况、摄影简历、工作年限证明、《摄影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学院邮箱进行资质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者寄发正式通知。
2、报名截止日期:
地址:北京珠市口东大街2号万商汇数码城4层 邮编:100062
联系电话:010—65282747 65136128 65131581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hanshouxueyu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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